罗定中学城东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测系统教室端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广东
-云浮市
变更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DTH2024-01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定中学城东学校“课堂教学质量监测系统”教室端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更正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更正日期:2024年0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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