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QA监督服务项目(标段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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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 QA 监督服务项目(标段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 QA 监督服务项目(标段一)已审批,资
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 QA 监督服务项目(标段一)。
2.2 招标编号:BRR23-ZB3-ZB-018-008。
2.3 项目概况:为验证项目建造活动是否按程序规定规范进行,拟委托专业机构对一期
工程的现场施工活动进行质保监督评价。
2.4 招标范围(标段一):对一期工程华龙一号项目(1、2 号机组)核岛厂房、常规岛
厂房及其附属建筑等建设内容的质保管理活动提供支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开展质保监督监查评估,现场巡检,执行或配合开展各类监督监查工作,协助开展对施工单
位质保文件审查和现场施工不符合项报告审查,对不符合项处理过程进行监督,编制现场施
工质保监督记录/报告,协助编制工程周报/月报/质量趋势分析报告等,根据现场经验反馈
协助修订/升版相关程序及管理软件,开展供方资格评价、质量月活动等其他 QA 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2.5 项目地点:位于本项目厂址所在地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3 台机组供热联调完成具备供汽条件(PAC)(预计 203
1 年 2 月),具体开始日期以合同签订生效后招标人通知为准。
2.7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
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相关服务。
3.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
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 投标人近 5 年内(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 1 项 QA
监督服务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在
.
com)以下简称“中核集团平台”的报名、下载文件、报价等环节实施过程中,不同投标人
硬件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不同报价方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的情况,视
为无效报价,并按照串通投标处理。
3.7 投标人可同时投报江苏徐圩核能供热发电厂一期工程 QA 监督服务项目标段一和标
段二,但仅能获得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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