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社会事业局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育器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文档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漯示范采招标采购-2024-2
2、项目名称: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育器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0,873,784.30元
最高限价:20873784.3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Z20240019801
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教育器材采购项目
20873784.3
20873784.3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西湖学校教育器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
5.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并达到业主要求
5.3供货及安装期限:30日历天
5.4质保期:1年(采购需求中有规定的,以采购需求规定为准。国家有明确规定质保期的产品,质保期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
5.5供货地点: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湖学校
6、合同履行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注: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
组织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法定代表人查询:“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注:以上材料投标人可以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中的格式,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已经提供的投标人在中标后无须重复提供。
信用查询: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逐一查询投标人信用情况,经查询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处理。如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网站改版,则以改版后同类或者同义表达的查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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