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林业碳汇合作开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夏
-吴忠市
项目概况
同心县林业碳汇合作开发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银川市金凤区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JY-2024-008
项目名称:同心县林业碳汇合作开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项目合作开发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并有效存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有相应经营范围;(2)具有从事碳汇资源开发交易的专业团队、技术实力,团队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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