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融通珠江宾馆培训中心LED和音控设备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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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融通珠江宾馆培训中心LED和音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52900007)
广州融通珠江宾馆培训中心LED和音控设备采购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广州融通珠江宾馆培训中心LED和音控设备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52900007)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计划工期为: 50 。
建设地点位于: 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 2 号大院会议中心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1.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合同约定、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的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和乙方提供的工程施工方案为验收依据。 2.乙方提供进场的各种原材料、设备必须有出厂合格证书,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甲方或消防等政府部门可以随机抽检原材料和设备,并有权对其进行化验、检测。检验合格的,化验、检测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检验不合格的,化验、检验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材料、设备不允许进场使用和安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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