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区域招商渠道集采项目(二次)竞争谈判公告
江苏
-苏州市
苏州区域招商渠道集采项目(二次)(编号:gkjt2024052200014)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区域招商渠道集采项目(二次) 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苏州区域招商渠道集采项目(二次)(编号:gkjt202405220001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地产(江苏)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签订合同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合格,满足谈判文件及合同要求 。
其他: 为了提高采购人苏州在营产业项目出租率及拟投资类项目预招商,在苏州属地化有效的开展招商工作,拟采用集中采购招商代理的原则,选定招商代理机构配合项目招商工作。集中采购选定3家业务水平高,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并且在苏州市姑苏区当地有优质丰富的企业资源,协助完成采购人招商进度。2024年苏州在营或拟投资项目为今雨荟一期、今雨荟二期、新元路2号等项目。最高限价:佣金系数(倍数)不超150%倍(含税),约1503000元(含税)。供应商报价必须是1%的整数倍,否则将向下修正为1%的整数倍,比如供应商报价为149.7%,则修正为149%。以所有成交人的最低响应报价为成交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4)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响应单位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响应单位单位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5)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提供承诺函。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函。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提供承诺函。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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