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一四九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21
招标公告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编号:gkzb2024042200046)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 条件和方法
1.1 招标 条件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药品供应商遴选项目(编号:gkzb2024042200046) 已 具备招标 条件,经 连云港一四九医院 批准, 现 对本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招标竞争 。
1.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招标 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供货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合同履行中如因政策性调整或国家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出台或上级文件通知要求,招标人可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入围供应商需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责任 。
交货地点位于: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港一四九医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合格。符合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的要求 。
其他: (1)项目预算:约4200万元(据实结算)。 (2)招标范围:拟选取5家供应商提供药品的供应、运输、配送及相关的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规定。 (3)药品的价格执行:供货人所供的药品必须在江苏省阳光平台挂网,集采药品必须有厂家的配送权。 (4)麻醉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必须持有江苏省医疗机构印鉴卡平台配送权。 (5)药品采购分配基本原则:①各入围中标供应商均投标品种原则上由低价者配送,对于急救药品及易短缺药品,如中标人在江苏省阳光平台有相关配送权,中标人应无条件按医院要求配送(提供承诺函)。如某药品入围中标人因各种原因均未提供相关配送证明材料,医院有权在江苏省阳光平台中选取任一入围中标人配送,以免影响医院正常使用。②无供应商投标品种,若产品原配送商未入围本项目且无法转配送,可酌情开户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近半年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最近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免税企业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到投标截止时间成立时间不足的新公司可提供证明材料及承诺函); (4)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须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如是经营企业,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需在江苏省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综合监管平台.html)备案,并承诺具备有关产品的配送能力(提供备案网页截图。且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 (6)如医院后期实行SPD管理,投标人须承诺无条件响应医院SPD管理,并支付SPD有关服务费。(须提供承诺书) (7)重大违法记录情况:投标人前3年内(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信誉要求: ①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格式自拟,提供盖单位公章承诺书)。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药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列入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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