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天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福州天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编号:gkzb2024051300019)
福州天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和方法
1.1招标条件
福州天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编号:gkzb202405130001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福州融通梅峰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招标方法
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项目计划工期为: 1.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提交概念设计方案;2.概念设计方案确认后20天,提交设计方案;3.设计方案确定后20天,提交初步设计成果;4.初步设计后40天,提交施工图。共计90天 。
建设地点位于: 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68号C区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工程设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及标准 。
其他: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福州天峰宾馆综合改造项目工程设计 工程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68号C区 建设规模:建筑主体及外装饰工程、结构加固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室外工程等。改造面积3247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999.3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473.45平方米),覆盖酒店全部经营管理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设计任务书。 2.2招标范围:设计阶段包括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及现场施工配合服务,设计内容为包括且不限于:红线内及红线外市政工程设计(电力、燃气、给排水、消防、弱电等)、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精装修设计、软装设计、标识标牌、泛光照明、等全部设计工作内容以及厨房健身洗衣等专业设计,图纸设计深度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勘察费、设计费、出图费、现场配合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差旅费、食宿费等,除上述费用之外,招标人无需另行向投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 2.3预估采购规模:设计费用人民币600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查询结果为准,如查询结果未显示存在失信记录,视为评标时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关联方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1.6投标人未与融通集团或下属子公司发生诉讼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资质等级: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 类似项目业绩: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建筑面积15000㎡及以上规模的房建工程项目或酒店改造装修类设计业绩;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个建筑面积15000㎡及以上规模的房建工程项目或酒店改造装修类设计业绩的设计负责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无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招标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投标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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