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七四医院放射科防护门采购及更换改造项目(二次)竞争谈判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放射防护门更换及哈密分院放射机房改造(二次)(编号:gkjt2024040300029)
新疆四七四医院放射科防护门采购及更换改造项目(二次)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放射防护门更换及哈密分院放射机房改造(二次)(编号:gkjt2024040300029)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新疆四七四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后25天(日历日)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验收标准 。
交货地点位于: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本项目共1包;对新疆四七四医院及哈密分院放射科进行防护门采购及更换改造,地点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新疆哈密市伊州区。采购内容包括CT室、DR室的防护门、带锁把手、警示灯、闭门器等,详细内容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
其他: 最高投标限价:17.9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且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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