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四七四医院营房部门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遴选竞争谈判公告
新疆
-乌鲁木齐市
营房部门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遴选(编号:gkjt2024032500052)
新疆四七四医院营房部门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遴选竞争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营房部门零星维修供应商入围遴选(编号:gkjt202403250005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新疆四七四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竞争谈判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为两年,一年一签 。
服务地点位于: 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中路754号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详见谈判文件 。
其他: 1.采购内容:负责医院单次单项30万元(不含)内或改造面积300平方内(不含)的零星维修、工程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土建维修、装饰、改造,供电线路和水、电、暖、气管网整修,房屋内外墙、门窗整修,下水道疏通,屋面防水、绿化等日常服务项目)。 2.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符合有关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满足需方使用要求。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为150万元左右(指对医院零星维修改造) 4.入围供应商数量及方式:评审委员会应按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根据综合得分最高的前3名候选人中选取下浮率最低的作为统一入围执行下浮率,依据(根据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九项预算基价定额组价结果下浮)。所有入围候选人需同意以该单位下浮率执行,不同意的视为放弃入围,依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认(前三名确认同意后后续单位将不再进行确认),确定统一入围下浮率。最终选择3家供应商作为本项目入围单位。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网站截图)。 (4)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失信名单(提供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5) 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供应商必须从领取谈判文件。 (7)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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