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矿用摄像头采购项目变更询价公告
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矿用摄像头采购项目变更询价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6-2-00018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华能煤业公司煤炭技术公司矿用摄像头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华能煤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合格供应商公开询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2.2 采购范围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资质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煤矿用本安型网络摄像机、煤矿用本安型自清洁/除尘网络摄像机、矿用本安型交换机、矿用隔爆兼本安电源)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MA证);(2)供应商应提供所投产品主要设备(煤矿用本安型网络摄像机、煤矿用本安型自清洁/除尘网络摄像机、煤矿用本安型高帧率摄像机、地面千兆网络交换机、矿用本安型交换机、矿用隔爆兼本安电源)制造厂商授权与产品售后服务承诺函(须由制造厂商盖章)。2.业绩要求:供应商应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包含视频监控硬件设备的已完成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供货清单等合同主体内容),并附该合同执行的部分发票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或到货验收材料,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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