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镇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九龙镇道路硬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龙镇道路硬化项目 已由 涞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 以 涞发改招标核[2024]03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衔接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涞水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ZCZB【2024-210】2.1.2、建设地点:涞水县九龙镇。2.1.3、建设内容:该项目新建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853米;铣刨挖补旧路后铺筑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658 米;新建条石路面129米;新建18cm水泥混凝士路面200米;拆除新建10cm花岗岩路面790米;新建16cm水泥混凝土路面849米;修复村内浆砌片石挡土墙16 米;河道侧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 384 米;拆除新建3-1.5m 涵洞3道,2-1m涵洞2道,涵洞两侧新建浆砌护坡,新建18cm水泥混凝土路面137米;河道侧修复浆砌片石挡土墙155米,新建 1-1m圆管涵1道;新建浆砌片石垛墙125米;河道侧修复浆砌片石挡土墙,培训中心新建防水圈120米;修复护栏1084米:河道侧新建浆砌片石挡土墙650米。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2.1.6、工期:90日历天2.1.7、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九龙镇峨峪村、大龙门村、大泽村、清泉寺村、南湖村、南庄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二标段:九龙镇山南村、镇厂村、黑水寺村、北庄村(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注: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两个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至今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落实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投标人须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国家统计局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按建筑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特别说明:按照(冀政务办【2023】35 号)工作要求,本项目执行“双盲 ”评审:“盲抽、盲评 ”,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涞水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左争,联系电话: 。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任职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6-12 09:00 至 2024-06-18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7-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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