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常温乳制品OEM合作单位遴选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常温乳制品OEM合作单位遴选项目(编号:gkbz2024061200025)
常温乳制品OEM合作单位遴选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常温乳制品OEM合作单位遴选项目(编号:gkbz2024061200025)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当日的前一日(若合作单位无法按约定履约,遴选人有权中止合作) 。
交货地点位于: 遴选人指定地点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详见第五章遴选要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商注册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照)须提供复印件,若为联合体供应商则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以上证照并提供复印件; 3.1.2 非联合体供应商须具有:①食品类别包含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委托加工资质;联合体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内容提供对应证照,其中承接OEM生产加工方应具备①食品类别包含乳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原料奶提供方应具备①收购地域范围须与本项目原料奶区域范围一致的《生鲜乳收购许可证》;②经营范围含奶牛养殖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③生产范围包含奶牛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1.3 供应商须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须提供声明或承诺)。联合体供应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声明或承诺并加盖牵头人公章。 3.1.4 供应商近3年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到军队重大遴选处罚的记录;(须提供声明或承诺)。联合体供应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声明或承诺并加盖牵头人公章。 3.1.5 供应商所供应的乳制品应符合国家、军队或行业质量、技术、安全和环境标准;(提供承诺或偏离表中无偏差)。联合体供应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承诺或偏离表中无偏差。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主体,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谈判遴选活动; 3.1.7 供应商没有受到军队和地方市级以上政府重大处罚的记录(须提供承诺); 3.1.8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承诺); 3.1.9 近两年无挂靠及非法分包行为(须提供承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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