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百信锰业有限公司9.92612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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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百信锰业有限公司 9.92612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州百信锰业有限公司 9.92612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已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长沙驰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永州百信锰业有限公司 9.92612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承包。
2.2 招标编号:BRR23-ZB1-ZB-029-026。
2.3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交流侧 8MW,直流侧容量 9.92612MWp,采用“自发自用、
余额上网”的开发模式。共安装 17114 块规格为 580Wp/块的单晶硅光伏组件。
光伏组件经串联成子阵列后接入组串式逆变器,经逆变器将直流电转换成为交流
电,组串式逆变器再接入箱变,最终通过两回 10kV 接入用户现有供电系统实现
并网(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意见为准)。
2.4 建设地点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珠山镇湘桂西路东锰家园小区斜对面永州百信有限公
司。
2.5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永州百信锰业有限公司 9.92612MWp 分布式光伏项目 EPC 总
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前期、建设期及项目验收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接入方案的申请
及批复获得、验收手续办理、屋面合作开发协议签订、能源管理协议的签订、购
售电合同等签约、施工过程中各项协调工作。
(2)勘察(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满足
行业技术要求)、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
等。
(3)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仓储、二次转运、
交付、检验等。
(4)建筑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并网线路工程、
厂房加固工程,施工完成后应经过厂房业主及发包人验收等。
(5)生产准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职工培训及提前进场,承包人应进行工
程及工程设备试运行并提供试运行所需人员等。
(6)竣工期移交:包括但不限于调试及试运行、消缺;性能试验;工程验
收、并网验收、消防验收;竣工投产;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竣工验收移交
之前项目所有运维工作;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各种相关工作及费用均属于
承包人的工作范围。
(7)发包人要求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目视化标准建设、消
防安全设施、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移交、集控中心建设(包
括集控中心设备设施配套)、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
2.6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24 年 12 月 15 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并网后 6 个月内完成竣
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电
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2)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或在建不低于
10MW 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或施工业绩;或具有累计已完成或在
建不低于 10MW 光伏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或施工业绩。(在建项目以
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时间为准,完工项目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机电
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 投标人拟派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2)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注: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兼任需满足相应资格要求)。
3.6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员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2)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截止
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扫描件。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投标人在参与项目时硬件
特征码或 MAC 地址异常一致,或参与项目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一致的(平台自
动排查,如出现上述情况,中核电子采购平台将自动禁用投标人在平台上的权限,
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
管理)。
(2)投标人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招标人
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平台自动排查)。
3.8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
体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 家;(2)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
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
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4)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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