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融通华北饭店有限责任公司碧海山庄分公司文昌阁大殿区域艺术品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浙江
-杭州市
碧海山庄分公司文昌阁大殿区域艺术品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61700033)
碧海山庄分公司文昌阁大殿区域艺术品采购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碧海山庄分公司文昌阁大殿区域艺术品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61700033)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生产和安装工期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完成 。
交货地点位于: 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普陀山镇普济路321号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行业标准及要求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一般纳税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3)不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供应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诉讼及仲裁案件和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提供【2021】年-【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如供应商成立时间晚于该3个年度,则提供成立年限之后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6)未被融通集团及其下属单位纳入黑名单供应商(提供承诺函)。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且仅以信用中国官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结果为准,供应商提供在指定网站中的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各应答人应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格。我公司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权利,对应答人弄虚作假的行为,依据《中国融通集团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处理。 (10)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至少提供2份2021年-2023年内参与过同类型艺术品定制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银行收款记录及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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