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寓假日VI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丰台区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寓假日VI服务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61300031)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寓假日VI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寓假日VI服务项目(二次)(编号:gkbz202406130003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签订合同起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比质比价文件、清单内容要求,VI效果包括但不限于形象、配色、元素组合等符合“融寓”品牌理念及立意表达。 。
其他: 1.1 项目名称: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寓假日VI服务项目(二次) 1.2 标包名称: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融寓假日VI服务项目(二次) 1.3 采购类型:公开比质比价 1.4 采购内容:融寓假日品牌VI设计服务,包括内部办公应用规范、外部环境系统应用规范、形象宣传系统应用规范、公关形象系统应用规范、客房管理系统应用规范、酒店经营管理系统应用规范。 1.7 最高限价:40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社保缴纳记录; 2.4 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期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列入失信名单;未被纳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假冒中央企业名单】; 2.7 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2.8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联合体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8.1联合体各方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8.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2.9 类似业绩:供应商应具备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的地产、公寓、酒店等品牌VI类相关项目的VI服务业绩;。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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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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