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普光采气厂陆相井试采临时橇装节流加热分离装置40MPa400KW9.6MPaDN1000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普光采气厂陆相井试采临时橇装节流加热分离装置\40MPa 400KW 9.6MPa DN1000(招标编号:NWZ240624-2099-018525)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原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节流加热分离装置\40MPa 400KW 9.6MPa DN1000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概况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数量
单位
1
井口地面控制集成装置\200000Nm3/d 70MPa
2.000
套
2
节流加热分离装置\40MPa 400KW 9.6MPa DN1000
2.000
套
3
闪蒸分离器橇\10m3 1.6MPa
2.000
套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本招标项目实行分项和总金额限价控制。
(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健康认证体系证明资料,以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结果为有效。
(3)投标人须提供近5年(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笔设计压力不低于11Mpa的撬装设备或压力容器应用证明资料,须附采购订单(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及发票不能体现压力等级的,须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含设计压力的证明资料等。(以上发票均须通过供应商发票管理和验真系统提交)。
(4)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单独做出承诺满足技术规格书及交货期要求,无负偏离。
(5)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A2级及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同时提供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证或压力(工业)管道安装许可证。
(6)投标人应在技术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技术响应方案,提供主要部件的制造厂商或品牌。
(7)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单独书面承诺,对于标的物用于的工况环境、技术要求和生产过程中所必须获知的信息已全部掌握,在从事履行合同义务的过程中不得以不知情、未披露资料缺陷等原因,再行增加费用,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8)投标人须在技术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能力,接到用户需求时,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保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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