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入厂煤皮带煤流采样机系统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山东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入厂煤皮带煤流采样机系统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5872,招标人为山东石横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驻地,负责#1-#4机组电站运营管理工作。#1-#4机组建设有4台315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60MW。电站1987年正式投产发电。电站距离肥城市25公里,距离平阴县城15公里,交通方便。石横公司现火车来煤取样使用桥式机械钻取式采样机进行来煤取样,因此种采样机为防止取样时造成车厢的损坏,会产生采样盲区(如车底、靠近车帮处),采样代表性差, 按照燃料验收风险防控措施采取技防、人防、制防的要求,对入厂煤验收增加皮带煤流采样机系统,提高来煤采样代表性,防范人员从业廉洁风险。
2.1.2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包括 入厂煤皮带煤流采样机系统采购 、安装 调试及数据 对接 、系统培训 ,性能试验等全部内容。
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
交货地点: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300MW及以上机组皮带煤流采样机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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