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司丰城公司#3、4机组3号高压加热器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江西
-宜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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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丰城公司#3、4机组3号高压加热器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11891,招标人为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江西公司丰城公司 #3、4机3号高压加热器在机组正常运行中均发生多次泄漏,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且机组目前存在供热工况,2025年#3、4机组进行汽轮机通流改造,需要综合考虑3号高加乃至整个加热器系统匹配问题,计划采购两套新的3号高压加热器设备进行更换。招标范围: 项目范围主要为: #3、4机组#3高压加热器本体及附件的设计、制造、供货、试验、包装和运输以及现场安装等。包含原高压加热器及附件现场拆除并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存放。新高加应在当地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压力容器备案登记及注册使用。交货期:2025年4月开始交货。具体交货时间和安装期限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地点:江西省丰城市国能丰城发电有限公司生产现场。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或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3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高压加热器的供货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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