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河矿井下胶轮车(10吨铲车)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
-晋城市
寺河矿井下胶轮车(10吨铲车) 租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JNC134-ZB-240610607)
公示开始时间:2024-06-20 17:30 公示结束时间:2024-06-24 17:30
寺河矿井下胶轮车(10吨铲车) 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编号:JNC134-ZB-24061060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井下胶轮车(10吨铲车) 租赁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 井下胶轮车(10吨铲车) 租赁:
1、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投标报价
质量承诺
服务期限
1
需解锁
¥2777元/台/天
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车辆到矿验收入井后开始计算
2
需解锁
¥2850元/台/天
满足招标文要求
服务期限为12个月,自车辆到矿验收入井后开始计算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需解锁
杨德慧
/
2
需解锁
刘雷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响应情况
1
需解锁
响应
2
需解锁
响应
二、否决情况:
招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3.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 年 5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业绩指: 矿用井下 10 吨及以上铲车或支架搬运车租赁业绩或销售业绩。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 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要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2.形式评审标准评审因素“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评审标准“有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中瑞蔚蓝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所附身份证件非同一人,为无效授权,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且所附业绩合同签订日期在 2021 年 5 月 1 日之前,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所提供材料不满足形式评审和资格评审业绩要求,未通过初步评审,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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