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二小学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SCZBZ-2024-053
项目名称: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二小学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元): 3745680
最高限价(元): 3745679.82
采购需求: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二小学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二小学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74568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第二小学建设项目信息化设备采购(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供应商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 2)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里以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 3) 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 2024年1月至今)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近半年内已缴存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4)供应商是法人组织的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上一年度(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人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提供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5)供应商提供近半年内(2024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6)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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