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发惠钧(青岛)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2024货物运输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内蒙古
内蒙古分公司2024货物运输项目(编号:gkbz2024062500012)
内蒙古分公司2024货物运输项目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内蒙古分公司2024货物运输项目(编号:gkbz2024062500012)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服务期为: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
服务地点位于: 北京市至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某镇(单程里程约570公里,具体位置可咨询联系人)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区相关标准的要求 。
其他: (1)项目概况: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项目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约为70万元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应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非外资独资且非外资控股的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非外资声明);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扫描件)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扫描件: (3)业绩要求:自2020年1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7日承担过大型公路运输业务,单个项目超过300万元/年(须提供业绩合同日期签订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若合同中无法体现单个项目金额,则须提供能体现对应信息的其他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供应商没有受到军队重大采购处罚的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军队采购网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截图。 (5)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不曾在合同执行中出现严重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公正性; (2)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报价资格; (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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