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师检察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
第十二师检察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6612004001240389
)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师发改发[2024]47号
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
政府
, 招标人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师分院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十二师常州街片区
3.工程规模:
新建十二师检察分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为288.75 ㎡,地面一层,框架结构,层高 4.5米,耐火等级地上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主要包括案件公开宣告室、办公室、服务大厅、值班室及卫生间等功能用房。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
1. 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具备房屋建筑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类),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项目经理;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其它要求: (1)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2)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 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8026/) 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拟派本项目施工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表或竣工验收报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 (5) 施工项目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 项目管理人员要求:须提供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安全员1名,资料员1 名, 造价员1名,所提供的管理人员不包含项目经理(本项目所有申请人委派的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登记在册的人员,提供近6个月内社保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简称新疆工程建云,网 址 ,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8)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其他情形。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
2024年06月2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7月02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
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