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应山城区第二季度道路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
湖北
-随州市
项目概况
2024年应山城区第二季度道路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水市滨河东路9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8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X-2024-CS003
项目名称:2024年应山城区第二季度道路零星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66108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66108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1.1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按照财库[2023]19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20%给予评审优惠。 2.1.2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按照财库[2023]19号文件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上的6%给予评审优惠。 2.1.3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5%的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2.1.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2、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根据《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方案》和《广水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小微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到金融机构申请融资。申请路径为“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随州市广水市融资平台 (http:/”-供应商登录,登录后在“待选择采购订单列表”处选择需融资的采购合同,填写融资申请信息。 2.3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政府采购合同开展线上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实行无担保、无抵押贷款,并给与20%利率优惠。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利率不高于同期基准利率。目前广水市已开通“政采贷”业务的银行有8家,联系方式如下: 邮储银行:张沛; 广水工行:应椠; 广水建行:程翔; 广水农行:王钧; 湖北银行:卢婉;广水中行:周友运; 广水农商行:王大伟;楚农商村镇银行:姚政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的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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