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化机公司科尔庭3台表冷器设备运输科尔庭3台表冷器运输招标公告
化机公司科尔庭3台表冷器设备运输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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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化机公司科尔庭3台表冷器设备运输(WZ20240626-9001-7447-B1)招标人为中石化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科尔庭3台表冷器运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其他运输服务
0.00
包1-科尔庭3台表冷器运输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7 提供大型物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文件复印件,大型物件道路运输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8 提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
3.1.9 近3年内采用水陆联运方式运输且单台设备重量不低于300吨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少于5份,可不含价格)
3.1.10 企业不存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情况、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进入破产状况、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1 实际承运的车(船、吊)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合法证照。
3.1.12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3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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