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2025年37大类钻采仪器及配件框架协议—(包5)指重表、参数仪、拉力表钻采仪器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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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2025年37大类钻采仪器及配件框架协议—(包5)指重表、参数仪、拉力表钻采仪器(招标编号:NWZ241128-3701-041643)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钻采仪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钻采仪器 | 1.000 | 台 |
2 | 钻采仪器配件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1)投标人提供上一年度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①审计报告须为清晰扫描件 ②审计报告的封面、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关键内容要求盖审计事务所审计专用章或公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一份标的物(紧固件、密封件、接插件除外)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采购订单)、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第一步:维护和选择发票”和“第二步:在投标文件中引用发票”功能提供的发票信息)。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为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之间,以上资料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标的物(紧固件、密封件、接插件除外)的应用证明包括①项目概况②现场照片③应用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姓名④加盖最终使用单位公章的现场使用报告(若与非中石化企业签订销售合同且合同签订方非最终使用单位,须提供合同签订方与最终使用单位的买卖合同)。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在标书中书面承诺:“所投产品或其组成部件,如若涉及防爆或防爆CCC认证的,需提供合格产品,满足现场使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17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