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运河等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27
招标公告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运河等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6-2-379 -01)
项目所在地区: 山东省
- 招标条件
本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运河等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 。
2.2 规 模: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运河等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运河等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共计2个标段。
标段1:华能山东分公司辛店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
标段2:华能山东分公司运河电厂石灰石粉规模化采购项目;
2.4 交 货 地 点:
山东省辛店交货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乙烯路369号华能辛店发电有限公司。运河交货地点:运河电厂: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长沟镇运河电厂院内指定地点。
2.5 交 货 期:
辛店:合同签订后接电厂通知开始供货(计划交货期为2024年08月01日至2025年2月28日)
运河: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
2.6 招标范围:
标段1.辛店电厂石灰石粉:招标数量4500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石灰石粉指标要求:碳酸钙CaCO3≥91%,氧化镁≤2.0%,二氧化硅≤2%,250目过筛滤≥90%;
标段2.运河电厂石灰石粉:招标数量21000吨,结算数量以招标人过磅单为准。石灰石粉指标要求:碳酸钙≥85%,250目过筛率≥9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2项单项合同3000吨及以上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等足以满足招标人业绩证明的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7日至2024年07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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