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一四八医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北京
淄博一四八医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第二次)(编号:gkbz2024062700011)
淄博一四八医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第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淄博一四八医院网络交换机采购项目(第二次)(编号:gkbz2024062700011)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淄博一四八医院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项目交货期为: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 。
交货地点位于: 山东省淄博市 。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 淄博一四八医院网络交换机采购,具体参数详见项目需求书 。
其他: 本项目最高限价:16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网查询截图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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