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阳县和家庄镇健身步道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渭南市
和家庄镇健身步道项目(一期)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锦园国际广场 10 楼 1007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DZB-2024-217
项目名称:和家庄镇健身步道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80,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和家庄镇健身步道项目(一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 980,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980,1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9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和家庄镇健身步道项目(一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及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声明函)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③《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④《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⑥《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⑦《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⑧《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⑩《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⑪《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⑫《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和家庄镇健身步道项目(一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 ②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④企业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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