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科研类供应商准入审查(三次)公告
北京
技术科研类供应商准入审查(三次)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技术科研类供应商准入审查(三次)(编号:gkbz2024070100030)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技术科研类供应商准入审查 | 技术科研类供应商准入审查 | 1 | 个 |
项目服务期为: 无 。
服务地点位于: 项目所在地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经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纳入技术科研类供应商库,适用范围为所属各级单位及控股合资公司。供应商库建立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需要采购外协服务时,面向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采用邀请招标、邀请竞争谈判、邀请比质比价、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开展采购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信誉要求: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具备相应的科研实力,从事包括(不限于)人工智能、操作系统、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以及飞行器结构设计与制造等相关专业方向,具备相应的科技人才。
(6)从事过大型科研项目,包括国家或省部级重大专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学基金项目、军工或其他企业级项目(单项合同额大于300万元)。
(7)公司(或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0人,其中正高级职称(包括教授、研究员、教授级高工等)不少于5人,副高级职称(包括副教授、副研究员、高级工程师等)不少于20人。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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