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人民法院食堂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四川
-内江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0012024000099
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9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原件);;(2)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电子证书》或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投标人)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公章;;(3)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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