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领域现场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领域现场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4-07-2-012 )
项目所在地区: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1. 招标条件
本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领域现场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华能海南昌江核电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2 规 模: 根据技术支持领域三级进度计划要求,预计2024年开展性能试验领域振动测试工作,为满足性能试验领域振动测试需求,需开展振动测量及综合性能试验技术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
2.3 标段划分: 华能核电开发公司海南昌江核电性能试验领域现场技术服务项目标段包1
2.4 服务地 点: 海南省,省直辖县级行政区划,昌江黎族自治县
2.5 服 务 期: 计划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
2.6 招标范围: 设备及管道的振动测量、性能试验、日常检查、数据采集等现场技术服务相关工作,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转机和静机振动测量、流量测量、风量测量、转速测量等现场测量工作;2)协助甲方进行泵特性、压力流量、冷却盘管换热等热力性能试验;3)支吊架(含管道阻尼器)日常目视检查;4)安全壳日常泄露率试验;5)电气贯穿件试验;6)配合开展系统/设备/阀门/管道内漏排查工作;7)预测性维修(PDM)/基于状态维修(CBM)的数据采集;8)与上述内容相关的其它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1项核电厂振动测量及综合性能试验技术服务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承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能够从事放射性工作(提供承诺书或在有效期内的体检证明);(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核电厂振动测量与分析经验,2年及以上核电厂项目负责人经验,具有机械、力学等理工科相关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行业标准、技术规程和理论知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或高级会员开放)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