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固定消防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福州市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固定消防系统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6267,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电厂一期工程已建设 2×600MW超临界燃煤机组,于2005年4月28日开工,1#机组于2007年7月26日投产,2#机组于2007年10月16日投产。本期工程在一期西侧扩建,厂区场地一期时已按4×600MW规划容量一次回填形成,建设条件较好。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配套的 固定消防系统(含火灾探测报警部分)及其附属设备,它包括固定消防系统及原煤斗低压 CO2 气体惰化消防系统(含火灾探测报警部分)及其附属 设备 的制造、检验、运行调试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2025年1月30日前。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固定消防系统或特殊消防系统供货(范围包含设备供货视为满足要求)合同业绩2份,且通过当地(合同业绩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验收并投运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消防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消防验收证明须为当地(合同业绩项目所在地)消防部门或住建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凭证。(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验收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取得所投任意一项消防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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