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司南浔电厂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发电机出口断路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南浔电厂安吉2×9H级燃机新建工程发电机出口断路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4193,招标人为国能浙江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浙江南浔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建设地点:国能浙江安吉发电有限公司 2套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位于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梅溪镇龙口村,距安吉县约16公里,距离湖州市区约33公里,距杭州市区约65公里。厂址位置交通便利。
规模:本期工程建设 2×9H级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发电机组。
招标范围:两台电压 22kV、电流28000A发电机出口断路器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个月,具体以招标方要求通知为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内22kV断路器的供货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1)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3)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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