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基建公司承揽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配套行政福利设施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
-哈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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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基建公司承揽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配套行政福利设施工程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412081,招标人为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 .1 项目概况 : 国源电力哈密煤电公司大南湖二矿采煤自营配套行政福利设施工程 为完成施工现场周转材料及原材料吊卸垂直运输、施工完成后临时设施的拆除及清理其他任务,需租赁 塔式起重机 4台。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包)。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租赁 QTZ80-5610及以上塔式起重机四台,塔身安装高度28米,本次招标租赁的所有设备均配备司机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暂估使用 时间(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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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式起重机 | QTZ80 - 5610 及以上 塔式起重机 | 台 | 4 | 12 | 食堂高度 14m,宿舍高度17.9米,区队联合建筑高度21m,双电机驱动,塔吊高度26m,最大起重量5T,最大工作幅度50m |
2.1.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2.1.4项目地点: 新疆哈密市南湖镇大南湖二矿。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塔式起重机租赁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相互借用。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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