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第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广通大厦项目装修拆除工程(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湖北
-武汉市
融通第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广通大厦项目装修拆除工程(二次)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融通第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广通大厦项目装修拆除工程(二次)(编号:gkbz2024070300030)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中国融通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融通第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广通大厦项目装修拆除工程(二次) | 融通第三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广通大厦项目装修拆除工程(二次) | 1 | 包 |
项目计划工期为: 40日历日,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
建设地点位于: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78号 。
施工质量安全要求如下: (1)结构工程质量目标:合格,确保不损坏原结构安全;
(2)建筑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3)满足国家、地方、企业质量规范; 。
其他: 无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23年未出的,可提供20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纳税记录,须提供应商截止期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入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未被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
(5)本项目供应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提供指定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
(6)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8)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10)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满足拆除作业相关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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