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南化综合污水处理装置硝基氯苯废水自养反硝化填料填料招标公告
(重招)南化综合污水处理装置硝基氯苯废水自养反硝化填料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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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南化综合污水处理装置硝基氯苯废水自养反硝化填料(WZ20240715-5521-7849-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填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填料\Φ3-Φ6 11YC1101-4 CSI
500.00
吨
包1-填料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处理强氧化硝基氯苯废水的业绩。要求设计处理规模≥220 t/h,硝基氯苯废水≥15t/h,进水TN≤100mg/L,出水TN≤15mg/L(以上四个指标必须同时满足,有一个不满足即视为无效业绩),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果合同不能体现进出水质量和处理效果,需另外提供双方签字版技术附件)、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要求装置至少正常投产运行一年以上,提供签字盖章的用户使用报告。以上证明资料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规格参数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资料不清晰或不提供均视为无效业绩)。不接受实验性质无工业化应用业绩参与投标。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产品投用后未达到原装置的设计处理指标,买方有权退货,同时卖方应赔偿买方本项目所有实际损失。
3.1.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9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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