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假冒企业处置项目(标段1)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假冒企业处置项目(标段1)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HNFZ2024-07-1-00005
1.采购条件
本项目: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假冒企业处置项目(标段1),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调取冒名公司(标段1:10家;标段2:9家 )注册文件等材料,并根据需要对证据材料进行鉴定; (2)向行政机关提起举报,撤销冒名公司注册登记; (3)根据需要提起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或刑事诉讼,维护公司权益; (4)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2.2 采购范围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名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时间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完工时间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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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JT202407HN000002 | F0101011 | F0101011 | 1 | 服务 | 2024-07-12 | 2024-09-30 | 2024-07-15 | 2024-07-15 | 2024-09-30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件: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期限内。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3.2 专项条件:
(1)近三年,曾为能源行业央企提供过假冒企业处置或类似项目法律服务,并提供服务合同(需包含合同签订时间、签定方、服务内容、合同签字页等证明文件); (2)提供近三年假冒企业处置或类似项目胜诉业绩清单(提供判决、裁决、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任一能够证明维权成功的相关文件); (3)团队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合伙人以及一名资深律师,并由该合伙人或资深律师担任联系人并负责具体工作,提供简历材料; (4)合同期间内不主动更换团队主要成员,如该团队成员不能满足工作需求,应根据公司要求,及时更换团队成员; (5)团队联系人及主要成员需满足在北京办公要求,并在标段1:云南、湖南、重庆、天津、河南、江西、四川;标段2:河北、安徽、福建、广西、山东、辽宁有分所或合作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需承诺不存在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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