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经营钢结构标志委外实施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东
-广州市
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经营钢结构标志委外实施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19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001-2024-28494
项目名称: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经营钢结构标志委外实施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7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经营钢结构标志委外实施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7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与桥梁施工进度相对应,现场具备实施条件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对应项目的实施工作,开工时间以采购人签认的开工报告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经营钢结构标志委外实施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4年度上半年对外经营钢结构标志委外实施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 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 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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