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4年便携式密度计框架协议采购便携式数字密度计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7月9日
1.招标条件
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4年便携式密度计框架协议采购 所需 便携式数字密度计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240709-3833-7688-B1
2.项目内容: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石油分公司2024年便携式密度计框架协议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石油产品分析仪
22.00
台
包1-便携式数字密度计
3.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绿色采购书面承诺书(见模板)。
3.1.7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满足技术及合同文本条款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见模板)。
3.1.8 承诺标的物整体质保期不少于1年,提供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1.9 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见模板)。
3.1.10 投标人自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至少3份标的物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或订单)以及对应发票,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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