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广州分公司防爆视频监视系统4点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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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 广州分公司防爆视频监视系统\4点(招标编号:NWZ241120-3431-042040)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防爆视频监视系统\4点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防爆视频监视系统\12点 | 1.000 | 套 |
2 | 防爆视频监视系统\4点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投标文件中提报的材料,须满足以下全部要求:1. 投标方提供的承诺书,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2. 未发现投标方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 (3)设备制造商应具备在中国自主生产、供货、服务能力。投标方需要承诺提供的资料属实,并提供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的承诺函。 (4)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完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或汇算报告(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连续三年报告的否决。1.正本审计报告需为彩色扫描件.2.审计报告的封面、损益表、负债表等关键内容要求带事务所专用章。 (5)本次招标实质性内容为采购技术文件: 1).6#罐区视频监控模拟摄像机隐患整改技术规格书中的第四项设备清单及备注内容。 2).6#罐区视频监控全覆盖(24-贮运炼零临-6#罐区001-防爆球型摄像机)技术规格书中的第四项设备清单及备注内容。投标文件必须完全满足并逐项响应,有偏差否决。 (6)投标人提供的各类安防系统及设备的所有电气和电子部件必须适合现场环境条件和爆炸危险环境条件。爆炸危险环境下使用的产品必须具有满足招标技术文件规定防爆等级的防爆合格证书。 (7)投标人必须取得所投主要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满足请购书中的技术要求,所提供的电视监视系统均通过出厂测试,且完整无缺。 (9)服务器、摄像机等设备应支持国标GB/T28181、ONVIF 2.0协议。 (10)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安防系统及设备的最新选型样本,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须在选型样本中体现,并提供通信系统及设备的详细技术规格及功能说明。 (11)投标人必须明确说明报价技术文件与本技术询价书相偏离的内容,并将全部的偏离的细节在报价技术文件中的“偏差表”中注明。“偏差表”中的偏离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批准。如未在“偏离清单”提出偏离,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询价书的全部要求。 (12)投标人产品必须由制造商(生产商)本厂制造并在制造厂进行组装、测试,不得在非制造商(生产商)的工厂进行组装、 测试。投标人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投标人应对外购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负全部责任。任何缺项、漏项供货商必须无条件补偿和更改。所供产品必须为制造商官网公布的主生产厂产品,不接受辅助生产厂或 OEM 品牌。 (13)投标文件中必须说明所提供的电视监视系统的制造商及原产地,若投标产品为中国境外生产设备应承诺提供原产地证明,并在供货时提供。 (14)投标人电子式产品必须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监委)授权的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防爆合格证(符合中国国家防爆标准要求(GB3836)),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对国家3C目录内的产品,必须取得防爆电气类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15)投标人应保证所供产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投标设备需接入广州石化炼油区中控室电信机房在用的核心交换机系统,为保证视频监视系统稳定性以及可扩展性,便于统一管理,交换机设备必须与原核心交换机系统兼容(提供原系统厂商证明文件),所选设备与炼油控制中心核心交换机系统实现无缝对接。 (16)工业电视监控系统现场设备均为工业级产品,所有主要设备(各类防爆设备、工业级光端机、工业级交换机、存储设备等、不限于以上)需提供原厂不少于叁年保修承诺函及规格书中要求的相关证书。 (17)要求投标产品具有3年以上(截至本次招标公告首次发布之日)的业绩,投标商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提供资料包括用户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电话、产品投用时间等信息。在石油石化工况下至少有 3 个项目(单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以上应用案例且超过三年应用稳定可靠的中石化供应商。 (18)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19)投标商具备8小时内上门服务的应急响应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及应急响应措施,并提供相应行业的服务类合同案例及服务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无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无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23时00分4.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查看投标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