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电芜湖三山9.4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安徽
-芜湖市
(招标编号: CHDTDZ046/16-ZB-167 )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 安徽华电芜湖三山9.4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 华电芜湖三山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为 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
2.2 项目规模: 9.45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5个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CHDTDZ046/16-ZB-16701 | 安徽华电芜湖三山9.4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 本期项目分为5个企业,规划容量总计9.455MW,分别为润司普1.2MW,华翔印务二期0.975MW,恒强电气1.2MW,普立思二期0.96MW,会通5.12MW。 | 10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安徽华电芜湖三山9.455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至少 3项(单项合同不小于9MW规模的)光伏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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