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2
竞争性谈判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材料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HJGS-WZB-2024-010)
-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材料采购项目采购人为济局-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材料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次采购的物资为:包件1分体式可更换型电磁枕10根、包件2红外热成像仪2台、包件3综合视频监控系统2套、包件4 10kv配电所增设在线测温局放、烟感报警监测装置1个、包件5供电调度主站、电力远动系统1套。 -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包件5投标人须提供同一公司生产的电力远动调度主站系统、远动终端RTU、故障测距定位设备近五年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的产品系统功能、系统应用安全测试检验报告,原件备查。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2)投标人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投标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3.1.3业绩要求 (1)包件1-包件4须具有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同类产品供货证明材料(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以及用户出具的履约情况良好的证明材料,供货时应提供相应产品检测合格证明。 (2)包件5 1)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铁路电力远动调度主站系统实施、升级经验。要求投标人出具不少于10份铁路电力调度主站系统或升级补强业绩合同证明影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铁路电力远动终端RTU实施经验。要求投标人出具铁路正线电力远动终端RTU数量不少于50套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的运行业绩证明。3)故障测距定位装置要求投标人出具铁路正线应用数量不少于20套的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和与合同对应的运行业绩证明。 3.1.4.本次采购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制造商授权书,并提供授权企业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3.1.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包件1投标需提供磁头样品。包件2投标时需提供样品。包件3投标时需提供摄像头样品。包件4投标时需提供测温探头、局放监测探头、烟感探头样品。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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