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8
采购变更
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材料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1、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7月12日
2、项目名称: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邯济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供电材料采购项目
3、项目编号:HJGS-WZB-2024-010
4、变更事项及内容:包件2 红外热像仪技术规格书:
原为:
- 探测器分辨率: 640 × 480
- 热像文件命名:自动附加设备名称信息、大数据管理
- 设备信息选择:自动、手动
- 空间分辨率: 0.65mrad ( 24 °镜头)
- 镜头变更方式:卡装
- 温度灵敏度: 0.05 ℃@ 30 ℃
- 标准测量范围: -20 ℃~ +380 ℃
- 点线区域测量设置:任意数量
- 测温精度:± 2 ℃,± 2%
- 显示屏:超亮液晶触摸屏 1024 × 600
- 图像帧频: 30Hz
- 图像存储: JPEG, 红外 / 可见光
现变更为:
一、一般技术要求
1.1 招标方在本规范书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规范书和现行有关标准要求的高质量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1.2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款提出异议,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满足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与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加以详细描述。
1.3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经需供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4 投标方须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5 本设备技术规范书未尽事宜,由需供双方协商确定。
1.6 打 * 号参数为重要参数。必须满足且现场展示时需说明,需要提供检测报告的需要现场提供原件备查。
二、基本要求
2.1 仪器的铭牌应标明制造厂家、型号、仪器名称、出厂编号等。
2.2 所有仪器应具备详细的中文说明书。
2.3 仪器必须保证测试准确度,仪器的工作电源必须保证测试过程的安全可靠。
2.4 仪器中的按钮等应有明显的功能标志。
2.5 屏幕显示和操作说明应采用国际标准名称。
2.6 选用性能优良的原材料及器件,保证产品优良的技术性能及良好的使用性。
2.7 供电电源: 1 、 220V 电源 2 、大容量蓄电池
三、 . 环境条件
3.1 空气温度: -40℃-50℃
3.2 空气相对湿度: 10 % -95 %
3.3 适用于铁路牵引变电站内电气接续点、配电柜、接触网电气接续点等供电现场设备全天候的检测
四 . 主要功能和技术要求
4.1 机身符合人体工学设计,可单手持握,体积小、重量轻,按键少,操作简单、携带方便,持续时间长、稳定可靠的电源。
4.2 测温准确,测量结果的重复性要好,具有合适的测温范围。
4.3. 机器为一体化设计,操作采用中文菜单、按键操作,图像清晰、稳定,不受测量环境中高压电磁场的干扰,具有图像、记录和存储的功能。
4.4 具有较高的温度分辨率,空间分辨率,并满足实测距离的要求。
4.5 红外图谱的成像方式应为实时动态成像。具有图像记录和存储的功能。
4.6. 机器的软件功能集成度高, 5 寸液晶屏上,既可完成红外图像的实时显示和测量,也可完成超声波数据的实时显示和测量,两种测量模式一键切换。
4.7 配备 5 寸彩色液晶显示器。
4.8 应带有测量系数修正功能,可根据不同环境和被测对象进行距离、辐射率等参数的修正 .
4.9 本机测量时应具有可对热图进行实时的点、区域、及最高温度实时跟踪功能。
4.10 热像图为方便的通用的图象格式,如 JPEG 、 JPG 等。
*4.11 同一台仪器中必须同时具备超声波功能和红外热成像仪功能,超声波功能应具备,超声波灵敏度: 47.98dB(mV/Pa) ;主谐振频率: 20KHz-60KHz 范围内;超声波线性度误差:不大于 ± 20% 。红外热成像仪功能: 7.5 -14 µm 非制冷焦平面, 640x480 像素,外加一个 7 度长焦并直接卡装替换的镜头。
- 4.12 投标时,生产厂家需带仪器现场演示。展示 * 的主要功能。
*4.13 为满足《普速铁路接触网运行维修规则》(铁总运〔 2017 〕 9 号)文件要求的周期检测需要,投标方提供红外测温仪硬件同时,需同时提供相关红外检测分析软件,可安装至车间、工区,并具备与供电段既有检测监测平台接口条件。 - 4.14 主要技术参数见下表
五 .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5.1 投标人应保证设备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运行、并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和维护。
5.2 附属及配套设备必须满足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提供试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
5.3 仪器到达用户所在地后 , 由投标人的工程技术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仪器的安装、测试 , 并免费对用户的红外测试技术人员进行软硬件操作、仪器的保养、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5.4 质保期为 3 年,质保期内投标方应负责对仪器进行年度检查试验,投标方应提供免费上门服务,对仪器在质保期内出现的故障 , 投标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在 48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检查处理 , 并立刻提出处理意见 , 免费进行维修。如 72 小时内无法完成问题处理,投标方需免费提供同级别或更高级别的替代仪器供用户使用。质保期内同一仪器发生 3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投标方应免费更换全新的仪器。
5.5 对于质保期已过的仪器 , 厂家将负责终身维修。对于一般的故障 , 处理时间约 15 天左右 ; 对于严重的损坏将根据情况安排维修时间的长短。
- 其它要求
6.1 供货方应按合同要求供货及相应随机附件,并提供货物清单。
6.2 装置的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在运输过程中供货方对设备应采取防震、防雨等措施。
6.3 供货方应给订货方计量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培训,必要的情况下到供货方实地进行考察和技术培训。
6.4 供货方应提供购置设备的完整的中文使用说明书及中文技术资料 3 份(包括电子文档)。
6.5 当产品的软件更新时,供货方应免费及时提供相应的软件及技术培训或其它技术升级服务。
6.6 资料提交的基本要求
6.6.1 供方应在投标阶段提供有关资料。
6.6.2 供方须及时提供设备的资料与图纸。
6.6.3 供方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性能检验 / 见证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
6.6.4 调试、安装、使用和维护检修所需的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设备的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安装、使用、维护、检修所需的详尽图纸和技术文件,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供方应提供备品、配件总清单和易损零件图。
6.6.5 供方须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包括以下但不限于:
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供方提供在设计、制造时所遵循的规范、标准和规定清单。
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各种清单),设备和备品存放与保管技术要求。
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和性能检验等的证明。 - 验收与培训
7.1 在交货后一个月内订货方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进行。
7.2 供方负责对订货方的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操作使用、故障判断方法、注意事项、保养维护等。(交货后一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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