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宜昌市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12 21:57:31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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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7-23 1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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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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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宜昌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3日15点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Z2549-202401-01H;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宜昌市中心人民医院眼科生物测量仪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80 (万元)
6、最高限价: 180 (万元)
7、采购需求:
采购生物测量仪2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是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4、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供应商为代理企业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3)供应商所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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