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长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医院后勤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陕西
-延安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ADC-2024-017
项目名称:子长市-卫生健康局关于中医院后勤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74,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关于中医院后勤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 2,174,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2,174,6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中医院后勤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及《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关于中医院后勤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且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供应商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公司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木账户信息)】。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期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资料或承诺书。 (9)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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