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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厂用电监控系统(ECMS)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

-

福州市

发布时间:2024-07-15
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福建公司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工程厂用电监控系统(ECMS)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606763,招标人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按 4×600MW 规划,一期已建设 2×600MW 国产超临界燃煤机组;本期拟利用原规划预留场地建设二期 2×660MW 超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同步建设脱硫、 脱硝设施。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厂用电气监视管理系统( ECMS) 设备 及其附属设备 ,包括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等。

2.1.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二期项目施工现场。

2.1.4交货期:供货时间为 2024年 10 月 30日前完成所有设备交货到现场 。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厂用电监控系统的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07月16日至2024年07月2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4.2 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供VIP会员查阅)
本招标项目仅供VIP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 注册 / 登录,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王帆电话:13522818748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QQ:3804756783邮箱:kefu@dlny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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