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公告
内蒙古
-锡林郭勒盟
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_ 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编号:gkbz2024070100041) _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_ 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_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中国融通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劳务外包服务公开比质比价采购项目 | 人员招聘劳务外包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1年 。
服务地点位于: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右旗朱日和镇项目所在地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符合采购文件中的要求 。
其他: (1)采购范围:本项目遴选1家人力资源外包服务供应商,为融通商服内蒙古分公司提供人力资源外包业务支撑服务,进一步降低企业人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及用工安全,减少劳动争议,完成公司劳务用工业务全风险外包。
(2)本项目设最高总价限价:4,992,688.00元(含税)。含税总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
(3)重大违法记录情况: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近两年不存在挂靠和非法分包行为。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书面声明材料。
(4)信誉要求:在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财政部门列入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当事人名单(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融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活动“黑名单”(现场核实);未被纳入集团公司《关于停用审计发现问题中有关责任单位的通知》相关企业名录(现场核实)。供应商提供承诺或者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5)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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