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墩村传统村落标识标牌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建
-福州市
受 闽清县三溪乡人民政府 委托, 对[350124]TLGCZX[CS]2024001、山墩村传统村落标识标牌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山墩村传统村落标识标牌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7月29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24]TLGCZX[CS]2024001
项目名称:山墩村传统村落标识标牌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包1(山墩村传统村落标识标牌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0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00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10,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 不适用。
节能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 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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