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下游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河北
-承德市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下游河流生态缓冲带构建及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勘察设计 已由 丰宁满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丰审批投资【2021】10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建设资金来自 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丰宁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项目地点:丰宁满族自治县潮河县城下游 2.2建设内容:潮河干流治理长度81.023km,其中:生态缓冲带左右岸共39.30km;水生态系统构建16万㎡;生态护岸21.44km;生态过滤坝9座。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30日历天提交测绘成果及初设报告(包括相关图纸及工程概算)、工程地质勘查报告,后续阶段经双方协商后,满足业主对项目进度要求。 2.4招标范围: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及洪水影响评价。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满足本项目需要的工程勘察、测量工作,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图预算;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期间的设计服务及洪水影响评价。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勘察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3.1.2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查询的结果为准)3.1.3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②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证书。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7 09:00 至 2024-07-23 17:3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07 09:3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丰宁县)(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依据承德市行政审批局“关于严格落实《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投标文件中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暗标部分时不得体现投标人的相关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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